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“十二五”全國城鎮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(國辦發[2012]24號)
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
“十二五”全國城鎮汙水處理
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
國辦發[2012]24號
各省 、自治區 、直轄市人民政府 ,國務院各部委 、各直屬機構 :
《“十二五”全國城鎮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》已經國務院同意 ,現印發給你們 ,請認真貫徹執行 。
國務院辦公廳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九日
“十二五”全國城鎮
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l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》和《“十二五”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》 ,為加快建設全國城鎮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 ,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水平 、促進主要汙染物減排 、改善水環境質量 ,發展改革委 、住房城鄉建設部 、環境保護部編製了《“十二五”全國城鎮汙水處l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 。
《規劃》以提升我國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為總體目標 ,明確了“十二五”期間的建設任務 ,提出l保障《規劃》實施的具體措施 ,是指導各地加快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安排政府投資的重要依據 。
《規劃》範圍包括全國所有地區的設市城市 、縣城及建製鎮(港澳台l區除外) 。
黨中央 、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等環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,將其作為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 、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重大環保民生工程和建設資源節約型 、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工作任務 。“十一五”期間 ,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積極落實國家部署 ,不斷加大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 。截至2010年底 ,我國城鎮生活汙水設施處理能力已達到1.25億立方米/日 ,設市城市汙水處理率已達77.5%,設施建設超額完成“十一五”專項規劃的要求 ,化學需氧量(COD)汙染減排貢獻率占“十一五”期間全國COD新增削減總量的70%以上 。
與此同時 ,我國仍存在汙水配套管網建設相對滯後 、設施建設不平衡 、部分處理設施不e完全滿足環保新要求 、多數汙泥尚未得到無害化處理處置 、汙水再生利用程度低 、設施建設和運營資金不足 、運營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。為進一步做好城鎮汙水處理工作 ,應在“十一五”取得積極成效的基礎上 ,緊緊抓住當前資金投入力度不斷加大 、激勵約束機製日益完善 、裝備支撐顯著增e 、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發展的有利時機 ,精心組織 、科學謀劃 ,加快推進處理設施建設 ,不斷提高設施運營水平 。
一 、指導思想 、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
(一)指導思想 。
以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 ,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,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 、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體要求 ,順應人民群眾改善環境質量的期望 ,以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 ,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主線 ,統籌規劃 、合理布局 、加大投入 ,加快形成“廠網並舉 、泥水並重 、再生利用”的設施建設季鄭